市商务委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全球抗击疫情进一步做好民用疫情防控物资有序出口工作的通知》



关于积极支持全球抗击疫情进一步做好民用疫情防控物资有序出口工作的通知

沪商贸发(2020)98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进出口企业:

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民用疫情防控物资有序出口工作,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进出口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企业资质和产品质量的验证,确保出口的民用疫情防控物资符合进口国标准,符合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的约定。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对所属民用疫情防控物资出口企业的辅导,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出口工作。

三、如有重要情况或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商务委报告。

特此通知。

 

 

市商务委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