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战“疫”手册》之政策篇(十三)——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及灵活用工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类企业为支持全国疫情防控战役取得最终胜利做出了巨大牺牲,可以预见的是复工后绝大多数企业将面对比以往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沉重的压力。2月7日,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0〕3号,以下简称“市政府3号文”),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主要包括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着力优化企业服务等六个方面。各委、办、局认真研究,并陆续制定出相关实施细则。

为帮助企业更好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我们采取问答形式对“市政府3号文”提出的“28项措施”进行重点介绍。

本期介绍第四方面“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中的措施,包括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实施灵活用工政策,敬请关注!

 

附原文:(二十一)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根据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的前提下,2020年暂将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十二)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一图读懂“市政府3号文”之政策篇(13)——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及灵活用工(3.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