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战“疫”手册》之政策篇(十一)——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类企业为支持全国疫情防控战役取得最终胜利做出了巨大牺牲,可以预见的是复工后绝大多数企业将面对比以往更加严峻的形势和沉重的压力。2月7日,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规〔2020〕3号,以下简称“市政府3号文”),努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主要包括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着力优化企业服务等六个方面。各委、办、局认真研究,并陆续制定出相关实施细则。

为帮助企业更好理解并享受相关政策,我们采取问答形式对“市政府3号文”提出的“28项措施”进行重点介绍。

本期介绍第三方面“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中的措施,包括(十五)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十六)加强融资担保支持等,敬请关注!

 

附原文:(十五)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信贷支持,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加快建立线上续贷机制。如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可合理调整有关贷款分类评级标准。(责任部门、单位:上海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十六)加强融资担保支持。进一步发挥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确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对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图读懂“市政府3号文”之政策篇(11)——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