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关于做好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在当前疫情防控环境下扶持旅游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在当前疫情防控环境下扶持旅游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基金管理人、各市县财政局、文旅局: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更好服务全省旅游业健康平稳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暂免2019年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在贷项目2020年1一6月利息。

二、调整项目贷款期限。对在贷旅游项目,到期偿还有压力的,可办理基金贷款展期,展期不超过1年,并要做好补充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

三、盘活存量基金。对基金尚未投放的部分,可根据企业书面申请,由基金管理人对资金周转困难、信用较好的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开辟贷款绿色通道,给予贷款支持。基金投放项目原则上由基金管理人在2013—2018年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项目库中筛选,投放总额不得超过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规模。新投放项目同时享受暂免2020年1一6月利息的优惠政策支持。

四、各市县财政、旅游部门和基金管理人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及时统计报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切实保障政策真正惠及我省旅游企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苗民025-83421672;

省财政厅金融处  鲁风025-83633114;

省再保科贷有限公司旅游基金部  何勇025-84917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