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市监规范﹝2019﹞15号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现将《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上海市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