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沪粮粮〔2020〕113 号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国粮粮〔2019〕240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为抓手,抓住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机遇,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推动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协同”,促进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为从根本上保障本市粮食安全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本市市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粮食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明显提升,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得到更好保障。绿色优质粮食产业有效供给稳定增加,粮油消费需求充分满足;粮食产业产值稳定在合理规模,规模以上粮食企业实力显著增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凸显;粮食科技创新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产业链延伸

(一)促进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推广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建链、补链、强链各项工作,提高粮食产业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推动粮食企业主动对接上游生产环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产销合作,并努力向下游销售环节延伸,探索建设粮食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积极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促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粮源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

(二)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继续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和绿色优质粮食产业体系建设,不断开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粮油新产品,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加快主食产业化发展,推进米面、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和社会化供应,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提高主食产品的产业化经营能力。

(三)适度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围绕市场需求,研发粮食精深加工产品,增加专用型品种、功能性食物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的有效供给,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收益。提倡稻谷、小麦等口粮品种适度加工,减少资源浪费和营养流失。

(四)加快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开展米糠、碎米、麦麸、麦胚、玉米芯、饼粕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广应用各类高效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逐步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绿色粮食产业体系。

(五)推动粮食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产粮区依托储备库、物流园区、骨干加工企业、粮食批发市场等,发展粮食加工,就地就近实现转化增值,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进一步放大良友新港的物流园区效应,优化提升仓储、加工、物流、质检等配套服务功能,促进形成集安全仓储、装卸“四散化”、加工销售、应急保障于一体的粮食物流园区。

三、着力提升价值链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分类指导,改造提升一批粮食产业“老字号”,培育壮大一批“新字号”,促进粮食产业结构优化、提档升级。支持有关企业扩大优质产能,通过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新老产业协调发展、新旧动能有序转化。调整中注意规划引领,明晰发展方向,把握好投资结构和力度,避免重复建设。

(二)做强做优粮食企业。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资本为纽带,建立跨区域、跨行业“产购储加销”协作机制,延长产业链条,引领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鼓励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构建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优质粮食品种种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放开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粮食收储、保供稳价、应急保障等政策性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鼓励发展产业联盟和各类联合体,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

(三)培育创建知名粮油品牌。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扶持,支持粮食企业弘扬“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全国性、区域性粮食品牌产品。完善产品标准、检验监测、质量追溯体系,强化品牌质量管控。加强粮油品牌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四)培育发展新服务管理模式。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积极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网上粮店”等新型粮食零售业态。深入实施“金储”工程,强化粮油产品追溯“两个百分百”和“双随机”在线监管,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指挥调度水平。推动粮食产业经济与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深入融合,促进农业观光、农耕体验、文化科普等新产业发展。

(五)强化科技支撑。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工程”,推进粮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粮食企业与涉粮院校、科研机构深入合作,促进科研机构、人才、成果与企业有效对接,加快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创新体系。

(六)健全完善粮食标准体系。鼓励以需求为导向的标准研究,探索开展长三角区域粮食质量检验合作,推进优质粮油产品、绿色加工技术等方面标准的融合。

(七)加快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本市粮食行业各类人才队伍结构,完善人才体制机制。提升党政人才综合素质,培养领军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创新能力,扩大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培养遴选一批粮食行业优秀企业家,技能拔尖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建设拔尖人才工作室。继续深化校企合作,创建本市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四、积极打造供应链

(一)健全完善粮食市场供应体系。主动适应城市发展要求,加强粮食市场体系规划建设。不断完善中心批发市场电子交易平台体系,服务粮食经营主体与加工用粮企业。积极发展粮超对接、粮批对接、粮校对接等直采直供模式,推进城市厨房建设,畅通粮食供应最后一公里。

(二)大力发展粮食现代物流。完善以良友新港为枢纽,市内配送网络为支撑,集散辐射长江流域的上海粮食物流网络。大力发展散粮运输,加快推进散粮中转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散粮接卸储运能力。完善成品粮市内“门到门”配送网络,提高配送效率,探索高端品牌小包装成品粮冷链配送模式。鼓励粮食企业建设中转仓、成品粮应急配送设施、铁路专用线、内河沿海码头。

(三)继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积极引进全国优质粮油品种,大力配合产区优质粮油来沪推介活动,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将本市粮油市场消费动态与产区沟通,便于产区精准对接。推动粮食企业向产区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向下游延伸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实现粮源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

(四)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引导粮食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境外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加强国际粮食贸易和产业合作,着力建设“海外粮仓”。

五、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一)完善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细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和“中国好粮油”上海行动三个子项实施方案,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加强对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项目的统筹指导和日常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效果和资金安全。

(二)优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功能布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环保要求,推广应用粮食处理新技术和新设备,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主,在维修改造基层现有粮库的基础上,通过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共同建设或单独建设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引导分等分仓储存和精细化管理,为农户提供粮食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

(三)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运行水平。以现有粮食检验监测机构为依托,以大型粮食骨干企业为补充,落实好设备、场地、人员、经费等相关条件,推进市郊粮库中心化验室检验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第三方检验监测服务,推进实施粮油质量检测市场化购买服务。

(四)充分发挥“中国好粮油”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好粮油”产品标准和要求,完善分级遴选机制,突出品牌培育期、市场占有率、消费认同度等指标,积极组织开展遴选、审核和上报本市“好粮油”产品和品牌。积极培育本市重点产粮区粮油品牌,强化品牌集中度。引导消费升级,提高市民对优质粮油产品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支持企业与农业合作社、种粮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五)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完善本市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市场化改革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在稻谷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通过订单收购、招标收购等方式引导生产品种调整,建立优质优价市场运行机制,激发市场活力。着力解决产购储加销各环节不平衡不稳定不充分问题,推动粮食“五优联动”协同发展。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形成粮食产业发展合力。将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列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粮食产业规划布局、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加大财税扶持。鼓励各区统筹利用好现有财税政策,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具备条件时筹建上海粮食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各类资金增加对粮食产业的投入。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

(三)强化金融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以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优质粮油产品加工等为重点,加大对粮食产购储加销各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依托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研发设计供应链融资产品,有效化解中小粮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粮食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等筹集资金。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资金融资担保机制,鼓励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

(四)落实用地用电政策。落实在土地利用年度安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予以支持,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盘活并处置土地资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有关粮食储备企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政策要求。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五)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借鉴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培树一批本市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通过组织参观考察、召开现场会、举办成果展示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倡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建设爱粮节粮型社会。

(七)严格责任考核奖惩。适时调整优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相关指标权重,切实增强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加强调度督导,对工作推进有力、发展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在相关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