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情况评估的通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情况评估的通知

沪应急执法〔2020〕89号

 

 

各区应急管理局:

为巩固前期工贸行业各类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有效掌握各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现状,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市应急局将于近期委托市安全生产协会对各区工贸行业重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随机抽查工贸行业重点专项治理企业,重点对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评估,以点拓面反映各区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整体情况,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评估时间

9月中旬至10月下旬。

三、抽查对象

对浦东、宝山、闵行、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等9个区,各随机抽查1家粉尘涉爆企业、1家有限空间作业企业、1家液氨制冷企业;对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等7个区,根据实际情况各随机抽取1家工贸企业。

四、相关要求

(一)各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安排专人对接,确保评估工作有序开展。随机确定的被抽查企业名单和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将于评估当日第一时间告知各区对接人员。请各区应急管理局于9月15日前反馈对接人员信息。

(二)市安全生产协会将委派市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开展评估工作,各区应急管理局可以安排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现场观摩学习。

(三)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区应急管理局要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工作闭环;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行政处罚;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共性问题,要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制定改进方案,切实提升监管水平。

(四)市应急局将在评估结束后,及时通报本次评估情况。评估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市安委会对区级政府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评分依据。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