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监督管理局等发布《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项目提出单位,技术归口单位及承担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经专家组论证评估,现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本计划共计3项,均为制定项目,其中强制性标准1项,推荐性标准2项,完成期限为一年。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三省一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定,按计划完成标准的制定任务,并将各阶段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宙君,联系电话:021-64220000转2526分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长三角区域统一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