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后续监管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市监认证〔2019〕430号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要求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函〔2019〕153号)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市监认证〔2019〕226号)要求,指导全市各区进一步加强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后续监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管原则

(一)落实“谁发证、谁监管”原则。对已获得CCC免办证明的申请单位(以下简称“CCC免办单位”),由发放免办证明的区市场监管局实施网上核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后续监管方式,对CCC免办产品使用情况完成核查确认。

(二)遵循监管有效原则。按照国家CCC免办相关规定,结合不同免办类型、单位承诺内容、产品核销记录等情况,充分运用诚信管理、分类管理等举措,实施针对性的后续监管,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贯彻“双随机”监管原则。对同一类型情况,日常监管应采取“双随机”模式,随机抽取CCC免办检查对象、监管执法人员。各区市场监管局应根据区域实际,制定本区CCC免办后续监管的“双随机”现场检查比例,纳入年度检查计划。

二、监管内容

(一)针对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由推荐地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相关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并随机抽取不同批次产品核查使用情况。重点检查:1.是否持续满足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条件,即信用记录是否良好、追溯体系是否完善、CCC免办业务频次是否符合要求;2.是否存在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情况;3.是否存在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完成自助填报获证的情况;4.是否未按后续监管要求、后续管理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

检查内容参考《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后续监管现场检查表》(详见附件1)。

(二)针对一般CCC免办单位,由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相关单位按比例实施“双随机”检查,并随机抽取不同批次产品核查使用情况。重点检查:1.是否存在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情况;2.有否存在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获证的情况;3.是否未按后续监管要求、后续管理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

检查内容参考《CCC免办单位后续监管现场检查表》(详见附件2)。

(三)针对某些CCC免办产品的实际使用地(含直接维修、商业展示、科研测试等)在外省(市)的情况,各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时要予以重点关注,落实申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产品信息追溯可查,在附件1和附件2“其他检查发现的情况”中予以重点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增强CCC免办及其后续监管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及时制定并实施辖区内CCC免办后续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现场检查工作目标,保障必要的检查条件。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实施后续监管时,要突出检查重点、善于总结经验,结合相关检查参考表和区域实际,不断完善检查内容,探索包括涉外省(市)CCC免办产品的监管有效性。各项现场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要按时完成闭环,对涉嫌CCC免办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监管中发现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有系统性、区域性CCC免办监管风险的情况,应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专报。

(三)各区市场监管局应于11月2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督管理处报送本区CCC免办工作年度小结(包括CCC免办工作实施情况、后续监管和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并附《年区CCC免办工作主要数据汇总表》(详见附件3)。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对各区CCC免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CCC免办单位实施现场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认证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傅张杰、赵岳峰;联系电话:64220000转2828或2827分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