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国资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系统内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系统内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的通知

静国资委综〔2020〕8号

 

 

各区管企业:

根据近期区安委办《关于转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排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此通知各区管企业均已收阅),进一步加强安全管控工作。各区管企业应按照文件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以下要求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意识。各区管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认真填表。各区管企业要摸清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品种、使用量、储存量、用途等信息,做到“家数清,底数明”,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三、确保信息畅通。各区管企业要按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及时报区安委办同时报区国资委。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