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试行)



关于发布《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告

2018年第36号

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明确不同主体间的质量管理责任划分,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和检查人员开展质量体系管理和核查,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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