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试行)
关于发布《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告
2018年第36号
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明确不同主体间的质量管理责任划分,指导医疗器械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和检查人员开展质量体系管理和核查,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试行)》,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附件:上海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试行).docx
附件下载: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ylqx/u1ai56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