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相关平台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24号),现就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引进主体为国内非外资各类项目单位。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申报人应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岁。申报人在申报“千人计划”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来华)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项目,不再视为破格。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2017年6月1日后的回国人员可申报。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破格引进的申报人选应附破格说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须有外文合同),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下载国家“千人计划”客户端,填写《国家“千人计划”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书》。

(一)纸质申报材料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报书中除“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用中文填写外,其它部分均用中英文填写。附件材料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附中文翻译);(2)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外文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另有中文版本,也可一同上报);(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附中文翻译);(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如申报单位为企业,请提供企业注册资本证明、出资比例证明(申报单位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出资比例须大于50%)和企业网站地址。

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

3.申报人2寸蓝底证件照。

4.申报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报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四、报送方式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电子版须通过“国家‘千人计划’申报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已申报过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的用人单位,原用户名和密码仍然有效。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上传时间为6月10日-30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形式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需补充上传的,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人2寸蓝底证件照和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统一刻入光盘。每位申报人的材料放入一个独立文件夹内。文件夹及电子照片均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JeffersonHILL)。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

(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装入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英文全名、专业领域。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冯东辉王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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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国专家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