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环保联动管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环保联动管控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协调〔2018〕60号

各区安全监管局、环保局,保税区管理局、化工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7年以来,本市部分企业在环保治理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4人、伤9人。集中暴露出个别企业风险管控缺位、安全意识缺乏、变更管理缺失,项目“只包不管”,特殊作业管理流于形式、作业现场“三违”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环保联动管控,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认清开展环保治理对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积极推动作用,充分认清确保安全生产对环保治理实施的重要保障作用,牢固树立既要绿色发展,又要安全发展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有关保障,有力提升企业在环保治理过程中的安全管控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紧密协作、联控联动、明确权责、主动靠前,掌握环保治理项目底数,组织安全风险研判,排摸重大安全隐患,服务指导企业加强环保治理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补短板、固底板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不被突破。

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加强源头管理。相关企业实施环保治理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设备安全性要求,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标准和设计规范,在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积极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进行污染治理,应充分考虑其本身危险特性的安全防护和对既有场所、设备的影响,并进行专门的安全论证。输送和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和管道应设置泄爆装置,并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不得使用易积累静电的绝缘材料。

要加强变更管理。针对环保治理项目在复工复产、检维修等作业变更过程中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问题,相关企业必须进一步健全变更管理制度,全面辨识和管控各类风险,突出工程设计、安装改造、测试运行、检修维护等设备状态变化,盯紧复工复产、转产停产等生产过程变化,重视高温、汛期、台风、雷电、冰冻等极端天气变化,建立动态评估、重新评估和补充评估机制。鼓励相关企业在环保治理过程中,请安全环保专家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论证与现场管理。要定期检查安全运行情况,完善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维修作业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清洗、置换、吹扫、检测等措施,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要加强承包管理。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核,严格作业人员岗前专项安全培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前,发包方和承包方要共同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并经过环境保护和安全工程师论证。承发包双方都要落实全过程安全升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杜绝“以包代管”“只包不管”,坚决不抢工期、不省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要加强作业管理。企业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分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对现场作业安全条件进行严格确认,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的要求开展相关作业,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经过相关专家论证,确保作业器材工具符合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加强过程监护和现场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确保作业安全。

要加强风险管理。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动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并同时停止相应作业,直至完成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安全监管、环保部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和涉粉涉爆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落实应急措施,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三、加强安全环保部门联动监管

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配合加强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在环境保护治理过程安全管控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环保部门要会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相关隐患的排摸检查,依法查处企业在环保治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隐患和问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约谈或问责,从严追究整改不力并造成类似事故发生的企业责任。要强化应急救援协同,安全监管、环保、卫生计生、消防等部门应针对潜在风险,制定专项预案和措施,并与有关企业做好对接,力争把事故影响和次生灾害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市安全监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7日

(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李少堂,电话:54667872,市环保局联系人:章营军,电话:2311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