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新出联〔2017〕2号


各区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广)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经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交委、房管局、规划土地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金融办,本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本市实体书店健康发展,现将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上海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新闻出版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委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市文广影视局 市工商局

  市地税局 市金融办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17年4月21日

  

关于上海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进一步促进本市实体书店健康发展,完善本市新闻出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上海十届市委十次全会精神,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中心工作,推动本市出版发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加强政府引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多元的出版发行产业体系,不断提升实体书店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性的文化需求。

  二、主要目标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以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以创新增强经营能力,着力解决制约实体书店发展的关键问题,推动实体书店经营模式创新和转型升级;以扶优扶新、打造文化地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发展为目标,重点扶持一批品牌知名度高、创新发展能力强、主营业务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实体书店。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重点突出、业态多元、充满活力的实体书店发展格局。

  三、重点工作

  1.优化本市实体书店网点布局。按照各区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结合各级商业网点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合理规划并推动建设一批与市政建设和文化建设规划相配套、体现多元化功能布局的标志性书城;坚持文化便民理念,营造公众文化生活空间,在街区、商区、社区、学区、交通枢纽等区域规划综合性书店;坚持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品牌影响力,受到特定读者欢迎,满足不同层次阅读需求,经营风格独特的中小微、专精特书店;填补城市商业中心、人口导入区域、新兴居民社区、交通枢纽等网点布局的空白,建设中小型特色书店;鼓励和支持在国际上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专业特色书店落户上海;引导和推动本市高校加强校园书店建设,各高校应至少有一所达到一定建设标准的校园书店;鼓励在中小学校周边开办实体书店。(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教委、各区文化局/文广局)

  2.创新发展实体书店经营模式。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新华书店等国有实体书店升级改造,探索多元经营模式,实现与影院、餐饮、文化创意等休闲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鼓励本市具有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中小型、专精特实体书店做优做强,找准市场定位、精研读者需求、改善店面环境、提升顾客体验、创新经营管理模式,突出文化创意和品牌效应,营造优质阅读空间;支持具有品牌效应的专业书店开展连锁经营,向集团化和特色化发展,扩大经营规模,改变目前“规模小、经营散、实力弱”的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支持实体书店积极参与文化项目合作和阅读文化宣传,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开展;支持开办24小时书店。(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区文化局/文广局)

  3.加强优秀出版物供给。充分发挥实体书店作为传播先进文化阵地的作用,引导实体书店采购供应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点出版物,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知识文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出版物,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新出版物;鼓励实体书店积极与各类节庆活动、重大纪念日等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推广和展示销售工作。(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文明办、各区文化局/文广局)

  4.更好发挥实体书店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拓展常态阅读服务空间,坚持开展公益性讲座、读书会、文化沙龙、新书首发等群众性读书文化活动;鼓励实体书店积极参与文化扶贫、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优化公共文化内容配送网络,健全公共文化资源市区联动机制,加强城乡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文明办、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各区文化局/文广局)

  5.推动实体书店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适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发展要求,加强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利用新技术促进传统出版发行业提档升级。提升实体书店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强读者数据库建设,配合建立统一的实体书店可供图书信息标准。适应新生代读者接受营销信息的方式和便捷支付的需求,打造“实体书店+互联网”的O2O模式。推动实体书店与电商在区域配送、平台共享、网点共建等方面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探索“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经营方式,鼓励实体书店探索“按需印刷”、“前店后厂”等新的商业模式。探索并优化符合CNONIX标准的出版物现代供应链系统,建设以跨地区经营、集中配送、电子商务为特征的现代发行物流体系。(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各区文化局/文广局)

  四、保障措施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委员会、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地方税务局、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各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文广局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本市实体书店发展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

  2.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城市发展布局。在城市新建街区、商区、社区、学区和村镇文化设施规划布局中,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达到8万人的居住小区,预留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书店面积),保障相关基础设施到位;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了公共利益需征收、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或改建出版物发行网点门店的,应当符合规划要求,确保实体书店建设发展需求;鼓励房地产企业、综合性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责任部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

  3.将实体书店发展纳入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积极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将实体书店发展纳入本市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发挥实体书店在倡导优质阅读、引领文化风气上的良好作用。(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新闻出版局)

  4.对优秀实体书店给予财政扶持。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优秀实体书店,由市文化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各区可按照本区实体书店发展实际需要,给予财政支持。(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各区文化局/文广局)

  5.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扶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发行行业特点和风险特征,实施差别化定价,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专精特书店的融资支持。(责任部门:市地税局、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6.简化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落实单位和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改革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办书店。对实体书店开展其他经营业务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各区文化局/文广局)

  7.提供合理优质的培训服务。根据《关于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70号)和《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沪人社职发〔2016〕55号)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员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支持举办市级出版物优秀发行人员评选、专业人才培训交流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营销管理和专业服务水平;支持发行行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打造产学研基地,培养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支持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出版发行专业人才、特定岗位培训。(责任部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

  8.推进校园书店建设。加强对上海高校校园书店的整体规划,支持高校对校园书店给予场地和租金等方面的减免优惠;将校园书店特别是高校实体书店纳入“文教结合”支持范围,实行分类支持、分类促进,由市教委和市新闻出版局给予资金扶持。(责任部门: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

  9.加强与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在有条件的社区文化中心设置一定空间,开展出版物发行和阅读推广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广影视局、各区文化局/文广局、各街镇)

  10.规范出版物发行市场秩序。加大“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发行企业、出版物批发市场、实体书店、网络书店等的执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实体书店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对违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完善出版物市场价格管理机制,打击恶意打折、资质缺失等无序竞争行为,为实体书店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