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11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

2018年2月7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http://www.miit.gov.cn/newweb/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50/c614005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