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战略科研试剂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战略科研试剂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沪科〔2017〕4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8年度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战略科研试剂研究与开发

方向1、新药开发领域科研试剂

研究目标:面向新药开发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型药用手性化合物试剂,实现高分离度、高纯度的产品化开发和稳定供应。

研究内容:通过不对称合成和天然产物提取等手段,制备出高分离度、高纯度的萜类化合物、生物碱、氨基酸、手性彻块化合物等,建立相关配套的分析方法。

执行期限: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企业

方向2、医用仿生材料领域科研试剂

研究目标:针对医用仿生膜的研究和合成,开发一系列关键试剂,实现稳定供应。

研究内容:制备一系列具有生物相容性、合适泡孔结构、细胞相亲性和低生物排斥性的医用仿生膜材料用科研试剂,建立相关配套的分析方法和质量标准。

执行期限: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企业

方向3、生命科学领域科研试剂

研究目标:面向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需要,开发一系列成本低、生物活性高、无游离活性成分的血清类生物生化试剂,实现稳定供应。

研究内容:利用蛋白分离、抗体制备、免疫纯化等技术手段,解决传统血清产品中部分杂质难以清除的问题,提高血清的纯度与活性,开发高品质血清产品的制备工艺,建立高级别血清产品的质量标准。

执行期限: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申报主体要求:企业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5、申请承接全部研发方向的企业,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前期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拥有市场影响力的试剂品牌与电商平台的企业或机构。

6、申请单个研究方向的企业,必须有较强的研究团队和前期研究基础,项目成果必须要形成实物产品与品牌以对接市场,无品牌及相关市场能力的,可以与有相应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联合申报。

7、要求企业自筹专项经费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9日9:00,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至1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