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发布《关于推进健康长宁行动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长宁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府〔2020〕3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关于推进健康长宁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2020年5月19日区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健康长宁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助力健康上海行动,切实推进健康城区建设,形成健康长宁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结合长宁实际,现提出推进健康长宁行动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立与长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区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普及健康生活,促进健康资源科学、均衡、合理分布,基本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持续居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领先水平。

到203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康公平持续改善,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环境不断优化,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前沿水平,率先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

二、工作举措

(一)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1.健康科普行动

建立全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积极通过区属“一报一台”“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融媒体平台阵容开展健康科普。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针对社区居民,推进以“三减三健”为主要内容的健康促进专项行动;针对在职职工,以“家庭医生进企业送健康”为平台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流动人口、高危人群、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化理念。形成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进健康自我管理小组规范化发展。至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32%和40%。

2.合理膳食行动

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按照市要求,开展本区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碘营养状况、食物成分监测,建立信息化数据采集及智能化人群营养评估系统,分析及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有序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建设。至2030年,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3.全民健身行动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建设社区市民健身中心、市民球场、益智健身苑点、健身步道、户外多功能球场、社区健身苑点等体育设施。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开放和利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广体质测试服务。打造长宁特色IP赛事。鼓励各街镇树立品牌特色,做大做强“一街一品”体育赛事。至2022年和2030年,我区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6%和96.5%。

4.控制吸烟行动

加强对区域内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广告设施发布烟草广告违法行为的日常监测检查。加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力度,开展无烟示范场所建设,区属医院、中小学校、各级机关创建率达100%。聚焦大中型餐饮单位、网吧、办公楼宇等重点场所开展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将询问病人吸烟史纳入到日常的门诊问诊中,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至2022年和2030年,成人吸烟率分别下降到18%及以下和16%及以下。

(二)全面落实健康促进专项行动

5.重点场所健康促进行动

推动健康校园建设。制定学校健康政策、改善师生校园学习生活环境、丰富健康服务内涵、提升师生健康素养水平、增强家校及社区健康互动,鼓励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特色项目。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发挥公务员在健康文化传播和健康促进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健康促进楼宇(园区)、企业建设。推进功能社区和职业人群的健康促进。至2030年,全区健康促进学校覆盖率达100%;政府机关大楼和各街镇办公所在地均建成健康促进机关;培育一批健康促进楼宇(园区)、企业优秀典型。

6.重点人群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妇幼健康促进。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提高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儿科服务能力,推进区域儿联体建设。逐步探索建立完善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儿科门诊建立建设标准,提升社区儿科基础疾病接诊、转诊服务能力。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完善筛查干预服务网络。落实儿童健康行动计划,推进辖区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建设。至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水平,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8%。

(2)加强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落实“儿童弱视和近视筛查及干预”长宁区政府实事项目,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建设若干近视综合防控示范学校。至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5%及以上和65%及以上,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90%和95%。至2022年,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力争每年降低0.5到1个百分点以上;至2030年,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3)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监管重点,对区内的重点区域(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虹桥临空经济园区、虹桥国际机场)、重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企业、世界500研发基地、以及航空机械维修、航空运输辅助等企业)开展服务指导与专项治理。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至2022年和2030年,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100%;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均达到90%及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均达到85%及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达到90%及以上;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均达到95%及以上;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及以上和95%及以上。

(4)加强老年健康促进。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发展老年医学和护理学科。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动探索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机构照护服务、养老服务补贴、老年综合津贴等相关服务内容纳入我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深化“康养驿站”模式。协同推进中医“治未病”体系建设,推广中医特色的适宜技术和健康干预手段。加强对老年常见慢性病的干预。至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分别达到75%和90%。

(5)加强残疾人健康促进。逐步建立健全与长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区功能定位相匹配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目的的医疗康复、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教育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康复技术指导、居家康复服务与指导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内容。至2022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基本完善,有意愿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至2030年,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进一步完善。

(6)完善家庭生育支持体系。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推进幼儿托管点市政府实事项目。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指导服务。健全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强母婴护理、家庭服务、保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不断推进“爱心妈咪小屋”创建和星级评定等工作,鼓励更多企事业单位创建职工亲子工作室。引导推动区内符合条件的商场和区属公共文化场馆设置母婴室。至2022年,全区母婴设施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至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家庭生育支持服务体系。

(7)深化健康扶贫内涵。深入开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推进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帮扶受援地贫困县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受援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减少受援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助力受援地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发展“互联网+健康”服务,持续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等措施,至2022年,搭建远程医疗平台基础框架,打通对口受援地与长宁区医疗信息通路;建设远程教育系统,提供线上培训资源,提供在线交流平台。至2030年,提供委托读片、远程心电及远程病理服务,辅助受援地医生进行疾病诊断,提供远程门诊、远程查房服务,建设远程手术示教系统,建设临床辅助诊断系统。

(8)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启动第二轮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推进辖区心理服务品牌建设,促进市民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推进社区康复机构“阳光心园”建设。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制度。至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抑郁症治疗率分别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和3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分别达到80%和85%,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90%和95%。

7.养老服务健康促进行动

(1)推进“幸福养老”工作。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互联网+护理相结合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机制。推动社区医康养护深度融合。至2022年和203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及以上和80%及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及以上和75%及以上;至2030年,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70岁以上特殊人群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分别达到100%。

(2)建设认知症友好社区。普及认知障碍知识,提高居民对老年认知障碍的正确认识,推动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在社区建立认知症干预平台,通过专业社会组织为患有轻度认知障碍的患者及其家庭提供专业服务,帮助他们延缓病情发展,减轻患者家庭的照护压力。通过在公办养老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设置认知症专区、社会力量建设认知症照护机构等方式,逐步增加认知症床位。至2022年底,认知症床位达到300张。

8.慢性病防治行动

(1)完善慢病综合防控体系。进一步巩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落实慢病人群的分级分类诊疗。完善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慢性病患者“防治康”一体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健全服务规范与流程。推进区域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不断优化与完善,实施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2)推进重点慢性病防控。围绕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提升慢性病管理成效。至2030年,高血压知晓率75%,治疗控制率50%,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下降到160/10万及以下;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59%,常见癌症诊断时早期比例不低于40%;糖尿病知晓率75%,治疗控制率45%;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稳定在6.2/10万及以下;实现全人群骨骼健康服务与管理。

(3)健全视觉和口腔健康服务。健全本区视觉和口腔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整合本区眼牙防专业机构、临床专业技术力量等,建设长宁区视觉健康中心和口腔病防治二级网络体系。至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视觉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切实提高本区居民视觉健康水平;口腔健康管理模式持续优化,实现对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口腔健康管理与服务。

9.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完善区域内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网络。加强医防融合,不断提升新发、再发、输入、罕见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现能力。规范区域传染病定点医院的人员配置,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的示范医院。区域传染病救治网络运行能力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建立覆盖全区的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控制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措施,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规范疫苗的采购和管理,维持高水平的疫苗接种率。落实发现、诊断、治疗和管理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感染者的措施和要求。至2022年,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达到90%;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本市常住人口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常住人口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的签约管理率达到80%以上。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

(三)系统提升医疗卫生综合能级

10.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域公共卫生组织领导网络。细化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公共卫生投入保障。以区精神卫生中心挂牌成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为契机,加强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批量伤员院内救治、应急队伍拉动、输入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等各种演练。综合提升区域公共卫生实验室能力建设,检测参数从目前的399项提高到2030年的620项。优化本区公共卫生监测和报告体系,至2030年建成区域的自动化采集信息、智能化分析预警的传染病防控应对系统。加强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废物安全智慧监管。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公共卫生监督技术服务质控平台建设。至2022年和2030年,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和服务能级持续提升。

11.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同仁医院医疗能级,成为区分级诊疗体系的中坚力量和区域医联体的核心。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遴选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服务能力强、医疗技术先进的医院科室为骨干科室,打造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临床重点专科。建立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分级诊疗体系。至2022年和2030年,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12.社区健康服务促进行动

逐步推进家庭医生首诊比例,提升家庭医生诊疗能力,强化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使社区居民的基本健康服务需求通过家庭医生直接或转介服务在社区得到有效满足。开展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社区智慧健康小屋建设。推进功能社区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推广安宁疗护服务。至2022年和203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持续提升。

13.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功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具有领先水平的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具有海派中医流派特色的中医临床诊疗中心。持续加强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和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专项建设。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至2022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网络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四)不断完善健康长宁综合保障

14.国家卫生区巩固行动

以三年一度的国家卫生区、卫生镇复审为抓手,以整治脏乱为重点,抓好主次道路、区际交际处、老旧居民区、背街小巷和河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切实加大环境顽疾的治理力度;以集贸市场、商业便民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四小”和食品“三小”、公共厕所及健身苑点等场所为重点,突出解决环境秩序乱、卫生状况差、设施陈旧、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进一步做好健康城区建设工作。推进社区、单位、学校、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知识一条街、健康小屋等各类室外健康支持性环境。至2030年,持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15.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落实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医保梯度支付方法。完善本区医保药品目录。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药品、耗材价格监管。推进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1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加大流动源污染治理。提升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加强水环境保护。深入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持续巩固全区雨污混接改造成果。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加强辖区内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强化建设用地储备、收储、收回、续期等换届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街镇创建成果,保持居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达标率双100%。深化美丽街区建设。加强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持续开展空气污染物与健康、生活饮用水水质和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等监测。构建安全的食品环境。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合打击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联动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高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

17.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

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支持健康服务业项目申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培育社会办医品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发展一批高水平、国际化、品牌化、特色化社会办医。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鼓励有实力的医疗机构瞄准医学前沿,大力推动符合伦理、成熟可靠前沿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转化机制建设。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聚发展。提升临床研究策源力,推进虹桥国际医学研究院等区内临床试验平台建设,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

18.健康信息化行动

积极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区域间数据高效流转,驱动医疗健康服务流程优化。促进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数据的整合衔接。建设健康云、医疗云、影像云,推进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业务的优化、创新和协同,促进医疗服务模式和健康管理模式的转变,强化信息惠民。以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标准稳步推进区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智慧医院”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业务、物资、绩效等的精准管理,依托临床影像中心、区域临检中心、区域心电中心、区域病理中心、区域药事中心等的服务促进区域优势医疗资源整合。推进“上海健康云”平台健康惠民服务模式。

19.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

参与长三角大中城市区域内高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布局。参与长三角专科联盟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长三角康养资源共享和服务联动。强化区域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的作用,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和卫生应急联动。建设中医专科联盟和区域中医专科平台,探索长宁中医人才培养、共享新机制。加快医学科技创新性协作,联合参与推进重大疾病科研项目攻关,推动成果资源共享,加强联合研发转化。推进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医疗专网优化改造,提升网络强健度,确保各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开展公共卫生数据共享联动试点。建立综合监督执法联动协调机制。

20.健康国际化行动

围绕市、区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在卫生健康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医疗机构和科学家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基地。依托大虹桥区域优势,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进一步完善具有国际服务能力的中医医疗体系,探索打造一批区域中医药品牌。提升长宁卫生健康工作的影响力,以“健康融入万策”、“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为宗旨,打造“健康长宁”城区形象,实现居民健康与城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统筹推进、组织实施《健康长宁行动(2019-2030年)》,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并负责协调需要跨部门、跨街镇解决的问题;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各部门、街道(镇)要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社会动员

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动员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行动,提升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企业、居委等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的组织工作。

(三)强化支撑体系

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和相关课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好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支持引导,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针对关键技术,结合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给予支持。

(四)强化队伍建设

持续实施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和集聚高端医学人才,重点培养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快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公共卫生人才、健康促进人才、国际化卫生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双语人才培养。加大对基层扶持力度,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医务社工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五)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培育全社会的健康文化,形成“健康长宁、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推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评选一批健康示范单位和“健康达人”,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事业、医务工作者的理解与尊重。

(六)强化考核机制

建立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机制,考核工作由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统筹开展,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开展监测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围绕健康长宁行动主要目标任务,结合长宁区实际情况,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考核结果经区健康促进委员会上报区政府,并通报各相关部门、街道(镇),作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附件:健康长宁行动(2019-2030年)考核指标框架附件:

健康长宁行动(2019—2030年)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指标

2022年

目标值

2030年

目标值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2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70

≥72

3 

婴儿死亡率(‰)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5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