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松江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沪松建管〔2020〕123 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松江区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实施方案》(沪松建管〔2020〕122 号),现将开展 2020 年度松江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松江区建管委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下设工作小组,设在区招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联络工作。
二、评估对象及比例
自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期间,申报竣工验收的本区教育、卫生、交通、水务等政府项目、国有投资项目、集体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的项目),评估项目随机抽取,不低于 20个。
三、具体部署
(一)评估时间: 10 月—12 月
(二)评估地点:原则上在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开展后评估工作。
(三)牵头部门:由区招管中心联合区质安监站对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后评估。
(四)工作小组成员:区招管中心带队领导 1 人、招管中心检查人员 1-2 人、质安监站市场行为检查人员 1-2 人(适时邀请第三派驻纪检组人员参与)
(五)评估方法:
1、工作小组提前一周通知建设单位(后评估主体),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负责通知项目的施工总包人员到场。
2、建设单位按照《松江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实施方案》中的“后评估内容”进行自查,准备好相关评估档案材料,并在评估当日出具自查报告以供工作小组参阅。
3、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各自根据《松江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实施方案》文件中附件表格检查内容,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
4、工作小组对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等主体行为,依据各项后评估表内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评估,以检查相关档案资料为主,谈话询问为辅,评估采取百分制打分。若后评估主体得分低于 60 分,则该项目后评估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六)实施步骤
1、评估阶段:10 月中旬-11 月下旬,对相关政府项目、国有投资项目、集体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投标及市场行为档案检查,并适时约谈相关项目单位。每周检查2-4 个项目,每个建设单位检查时间为半天。
2、汇总阶段:12 月上旬,对检查的所有项目进行评估意见汇总,填写后评估汇总表。
3、总结上报阶段:12 月下旬,招标管理部门、市场行为管理部门分别出具书面评估意见,由工作小组形成汇总报告及最终评估结果后,报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后评估工作纪律
1、后评估工作小组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把关,认真开展项目后评估工作,如实客观反映评估结果;
2、后评估项目单位应按照我区《进一步规范松江区招投标市场准入机制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配合好后评估工作;
3、对不履行职责、不按要求的相关人员和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0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1.2020 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名单
2.2020 年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联系单